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调档函办理
经验编号: 20220222101240615
经验类别: 个人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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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条件
受理单位
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
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
暂无
一、办理条件
具有长沙市芙蓉区户籍,或长沙市芙蓉区非公单位工作的流动人员。
二、办理材料
1、长沙市城区芙蓉区常住人员户籍卡原件,或与长沙市芙蓉区非公单位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原件(应届毕业生可提供《就业协议书》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); 2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;
3、原单位辞职、辞退或解除(终止)劳动合同(聘用合同)证明原件(限机关事业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)。